国企改制后,工龄可以合并有效计算吗?

时间:2023-09-27 作者:西宁律师

法律分析:工龄分为一般工龄和连续工龄。一般工龄: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连续工龄:连续工龄系指职工以工资收入为全部或主要生活资料来源的连续或可以合并计算的工作年限。凡因组织原因,在本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之间调动工作的,都可以计算为连续工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五条 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其中:职工累计工作满一年不满十年的年休假五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几年的年休假十天,满二十年的年休假十五天,职工在同一或不同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计为累计工作时间。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更换工作之后,工龄可以合并计算。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龄可以并入本单位的工龄之中。工龄就是指劳动者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包括本单位的工龄在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有法律问题,请打电话15555555523(123中间8个5),微信同号,免费咨询✫✫✫✫✫
如果不是因劳动者的原因而变更用人单位的,工龄应当合并计算,即劳动者在原单位的工龄与新单位的工龄应予以合并。而工龄系指劳动者以其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保险条例实施细则修正草案》第三十八条
一般工龄系指工人职员以工资收入为生活资料之全部或主要来源的工作时间而言。在计算一般工龄时,应包括本企业工龄在内。
《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三条
工资总额是指各单位在一定时期内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全部职工的劳动报酬总额。
工资总额的计算应以直接支付给职工的全部劳动报酬为根据。
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本文链接: http://www.boysrme.com/100703.html 转载请注明出处!

友情链接: 永州律师 上海律师 亳州律师 杭州聘请法律顾问 杭州工伤纠纷 杭州临安区律师 杭州房产律师 北京律师 深圳律师 南京律师 无锡律师 长治律师 巴彦淖尔律师 温州律师 深圳律师 三亚律师 四川律师 德阳律师 西双版纳律师 温州律师 徐州律师 柳州律师 江门律师 婺城律师 定海律师 杭州快速离婚律师 杭州钱江新城律师 余杭区律师 庆元律师 南昌县律师